&减免保证金开证

&减免保证金开证

产品介绍

是我司合作行贸易融资的主流产品之一,我司合作行免收或者部分免收客户开证保证金,为客户开出信用证的一种贸易融资业务。客户申请减免保证金开证需要有授信额度,开证时扣减额度,信用证付汇时恢复额度。

减免保证金开证大致可做如下种类:

1、按信用证期限分: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即期信用证因客户付款赎单,风险相对较小;远期信用证因承兑放单后,我司合作行不掌握货权,风险相对较大。

2、按授信类型分:综合授信方式、单笔授信方式、无敞口风险开证方式。

综合授信方式,指授信审批部门对开证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估后,授予其一定期限、一定规模的授信额度用于进口开证的方式。

单笔授信方式,指申请人在我司合作行无综合授信额度,或综合授信额度已用完,每笔开证都按照我司合作行授信流程的规定进行审批的一种授信方式;单笔授信额度用完即失效,不可循环使用。

授信审批部门批准同意的无敞口风险开证方式包括,凭我司合作行接受并经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我司合作行认可的大额存单全额质押等。

产品特点

1、减少资金占压,加速资金周转

2、银行信用支持,扩大贸易机会

3、节省贷款利息,降低财务费用

业务流程

1、客户可向我司合作行申请减免保证金进口开证授信额度,也可以申请单笔减免保证金进口开证。

2、如果客户已获取我司合作行减免保证金开证额度,即可凭《开立不可撤销信用证申请书》、进口合同、进口代理协议(如需)、进口批文(如需)、备案表(如需),交足我司合作行规定比例的保证金后,申请对外开证。

3、如果客户未取得相关授信额度,则需提交相关的信贷资料,凭《开立不可撤销信用证申请书》、进口合同、进口代理协议(如需)、外经贸部(委)核准批件(如需)、进口批文(如需)、备案表(如需),向我司合作支行申请单笔减免保证金进口开证,由支行按审批权限规定自行审批或上报总行审批。

4、除对客户进行一般信用审查外,在开证时还应审查一下内容:

a) 开证申请人提交的开证申请书应填写完整,其相关内容应符合国际惯例及相关的国家外汇管理政策;

b) 信用证所涉及的进口商品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且符合授信额度中所规定的范围;对专控商品的进口应具备相应的进口许可证、进口配额等进口批件;

c) 开证申请人对进口商品应具有基本的销售渠道和营销能力;

d) 开证申请人所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和/或授权签字人的签字和/或盖章应与我司合作行留底的印鉴相符,申请书印章齐全;

e) 若为进口代理业务,应提供正本或副本的进口代理协议。

5、支行审核开证资料并完整签署审批意见。

6、支行在信贷系统中做开立进口信用证的出帐申请,并按信贷审批系统审批流程及审批权限的相关规定完成信贷系统出帐。

7、出帐后支行与客户签订《进口开证合同》(指单笔减免保证金进口开证的情况)。

8、分行审核开证条件及开证资料无误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外开立信用证,信贷系统收到国际结算系统传回的数据后扣减额度。

9、开证后管理:跟踪进口信用证各个环节的变化情况,防范信用证项下被动垫款风险。